江苏曝光一件事情,当地人知道不?就在南京这地方。“狗狗托运被热死,主人该如何维权”。微博博主“亚瑞蒂奥”发文称,自家金毛狗Siri从南京空运到贵阳,签了空运协议后约定7月7日晚的航班托运,当晚23时55分许到达。
金毛犬主人称,宠物托运公司擅自改陆运后导致Siri在托运途中中暑死亡,但宠物托运公司一直隐瞒改托运方式的情况,并未在宠物死亡后第一时间告知。
对此,宠物托运公司给出赔偿一只金毛犬或赔偿元的解决方案,但宠物主人难以接受。
宠物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空运而是擅自改变了运输方式,导致了宠物狗死亡的后果,这种行为属于违约无疑,应当向狗主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为我国民事法律对于宠物狗仅认为属于财产,导致宠物狗死亡的并不会产生精神损害赔偿,这对于将宠物狗视为家人朋友的爱狗人士来说,仅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显然不够。那么该怎么合法维权呢?
在赔偿无法突破时,建议宠物狗主人通过要求将本次事故认定为对消费者的欺诈来解决问题。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本该空运的方式进行运输,也交了空运的价格,在没有告知消费者时偷偷调换了运输方式,这种行为就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对消费者的欺诈。
如果这种行为被认定为欺诈,除了按照法律规定要进行三倍赔偿外,商家还要面临如下处罚:
1、由工商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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